(相关资料图)
所有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住房、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和申请资料报送县人才交流中心登记受理。
惠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园岭东街41号
【拓展——人才安居房公示及登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核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保障网站予以公示10 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成立的退回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作为获得人才安居住房保障资格予以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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